【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规范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涵盖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等各个环节。
一、合同签订
1. 所有新入职员工须在报到后30日内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保密义务等内容。
2. 合同应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公司人事部门负责统一归档保存,并建立电子台账以便查阅。
3. 对于试用期员工,应签订试用期协议,明确试用期限、考核标准及转正条件。
二、合同履行
1.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公司管理安排。
2. 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基本权益。
3. 在合同期内,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或工作地点,应提前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三、合同变更
1. 因客观情况变化(如组织结构调整、业务需求变动等),需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时,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员工合法权益。
四、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 公司因经营调整、员工不胜任工作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通知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3. 合同到期自然终止时,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五、合同管理
1. 人事部门应定期检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于未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通过本办法的实施,旨在构建公平、公正、合法的用工环境,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推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