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提升实习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精神,结合当前中职教育实际,特制定本《中职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校学生在教学计划安排下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真实工作环境的参与,增强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素养和综合技能水平。
一、实习组织与管理
1. 学校应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实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及考核方式。
2. 实习单位应具备合法资质,能够提供符合专业要求的实习岗位,并配备相应的指导人员。
3. 学校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劳动权益和基本生活条件。
二、实习过程监督与指导
1. 学校应指派专门教师或实习指导员,负责实习全过程的跟踪与指导,定期与实习单位沟通,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2. 实习过程中,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积极参与岗位实践。
3. 学校应建立实习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和实习单位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实习安排与管理措施。
三、实习考核与评价
1. 实习结束后,学校应组织实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工作表现、职业技能掌握情况、团队协作能力等。
2. 考核结果应作为学生毕业资格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 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可给予表彰或推荐就业机会;对未达到实习要求的学生,应安排补训或调整实习安排。
四、安全保障与权益维护
1. 学校应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实习单位应依法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性高、超负荷或不符合其年龄、身体状况的劳动。
3.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如遇到不公正待遇或权益受损,应及时向学校反映,学校应协助处理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