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和社会形象,学校特制定本《师德考核细则》。该细则旨在通过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引导教师在日常工作中践行高尚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榜样。
首先,在教育教学方面,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大纲,认真备课,确保教学质量。同时,要尊重每一位学生,关注他们的个性发展,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个学生,不得因个人偏见影响教学态度或评价结果。
其次,关于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提倡团结协作的精神。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共同进步。在面对分歧时,应当以理服人,避免无谓的争执,维护和谐的工作氛围。
再者,对于社会交往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接受家长馈赠等行为,必须坚决抵制。教师应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任何情况下都不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最后,每位教师还需定期进行自我反思,对照标准检查自身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并积极改正。学校也将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些规定。
总之,《师德考核细则》不仅是一份规章制度,更是对全体教职工提出的一种更高层次的要求。希望广大教职员工能够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个人修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