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商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商会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一、预算管理
1. 会长办公会议每年初编制年度预算计划,明确收入与支出项目。
2.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申报预算,经审核后纳入总预算。
3.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必须经过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二、收入管理
1. 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或截留。
2. 收取会费时应开具正式收据,并登记入册。
3. 接受捐赠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时,需签订协议并明确用途。
三、支出管理
1. 每笔支出均需事先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2. 大额开支(超过5000元)须由会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 购买固定资产或服务外包等重大事项需进行招标或询价比较。
四、资产管理
1. 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盘点核实。
2. 对闲置或报废资产应及时处理,避免浪费。
3. 加强对银行账户、票据及印章的安全保管。
五、审计监督
1. 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2. 内部设立专门的财务监察小组,负责日常检查工作。
3. 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信息披露
1. 按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2. 公布重要财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 维护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强组织公信力。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2. 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本制度时,应提交会长办公会议审议表决。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会所有。
以上即为商会财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成员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将商会建设成为更加健康和谐的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