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单位内部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办法。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旨在通过廉政谈话和约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第二条 谈话约谈对象
廉政谈话和约谈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 新提拔或调整岗位的领导干部;
2. 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3. 群众反映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
4. 其他需要进行廉政谈话或约谈的人员。
第三条 谈话约谈内容
廉政谈话和约谈的内容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 遵守党纪国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3. 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
4. 个人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表现;
5.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谈话约谈程序
廉政谈话和约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制定计划: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廉政谈话和约谈计划;
2. 确定对象:根据计划确定具体的谈话和约谈对象;
3. 准备材料:提前收集相关资料,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
4. 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谈话和约谈;
5. 归档备案:将谈话记录和结果归档备案,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谈话约谈要求
廉政谈话和约谈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以下几点:
1. 注重实效:谈话和约谈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2. 保护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话和约谈内容;
3. 及时反馈:对谈话和约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结果;
4. 持续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六条 监督检查
为保证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的有效执行,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制:
1. 定期检查:由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各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接受举报:鼓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举报违反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的行为;
3. 责任追究:对不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的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就是我们单位关于廉政谈话约谈制度的办法,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氛围。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让我们携手努力,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内容基于虚构情景编写,仅作示例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