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校园内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在学校及幼儿园内的传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学校幼儿园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以下是具体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当出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时,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相关流程。
二、基本原则
1.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日常健康管理,降低传染病发生的风险。
2. 科学防控:依据国家卫生部门发布的指导方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措施。
3. 及时处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信息通报工作。
三、具体措施
1. 晨检与午检
- 每日早晨和下午上课前,由班主任对每位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询问。
- 如发现发热(≥37.3℃)、咳嗽、咽痛等症状者,应立即联系家长并建议就医检查。
2. 缺勤追踪
- 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病因及治疗进展。
- 若为传染性疾病,则需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并向校医报告。
3. 复课审核
- 学生治愈后欲返校继续学习之前,必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康复证明。
- 校医将根据证明内容判断是否允许该生复课,并通知班主任安排相应事宜。
4. 环境卫生管理
- 定期开展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 鼓励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戴口罩等。
5. 宣传教育
- 组织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普及常见传染病的防治方法。
-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传播健康理念。
四、责任分工
- 校长室负责统筹协调全校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落实;
- 德育处承担日常监督管理职能;
- 医务室承担专业技术支持以及具体操作指导;
- 各班级任课教师协助完成本班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五、监督考核
学校将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组对各年级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当中。对于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通过以上一系列规范化的管理和严格的执行标准,我们相信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传染病对我们美好校园生活的干扰,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请全体教职员工务必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