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企业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车辆通行费征收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以及通行费的缴纳与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 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节约的原则,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企业管理层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办法,并监督其执行情况。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车辆通行费的核算与支付工作。
第五条 使用部门需按照规定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计划,及时提交相关票据资料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核报销。
第六条 审计部门定期对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
第三章 征收流程
第七条 所有公务用车必须持有有效的行驶证及保险证明方可上路行驶。驾驶员在出发前应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并携带必要的随车证件。
第八条 当车辆通过收费站点时,驾驶员应当主动出示相关证明文件接受查验,并按要求缴纳相应的通行费用。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免费放行或减免政策,需事先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 收取的通行费应及时全额上缴至指定账户,并由财务人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严禁私自截留挪用任何款项。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条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范围,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将车辆通行费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当中,对于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奖励;反之,则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发现违规行为可随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各部门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办法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以上即为《国有企业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全文,请各位同事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