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印发了《财税[2019]13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该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优惠范围,提高了减免力度,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政策主要
1. 适用对象:
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2. 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或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如下: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的税率;
-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的税率。
3. 其他相关税费减免:
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减免。
4. 执行时间:
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经延续至2023年底)。
二、主要优惠政策对比表
项目 | 原政策 | 新政策(财税[2019]13号) |
适用对象 | 小型微利企业 | 同上,但标准更宽泛 |
企业所得税税率 | 一般为25%,符合条件可减按20% |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5%;100万<≤300万:10% |
增值税优惠 | 未明确统一减免 | 一般纳税人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
其他附加税费 | 无专项减免 |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可按规定减免 |
执行时间 | 2018年以前 | 2019年1月1日起,延续至2023年底 |
三、政策影响与意义
1. 减轻企业负担:
通过降低税率和减免附加税费,有效减轻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压力,增强了其抗风险能力。
2. 鼓励创业创新:
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激发社会创业热情,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3. 促进就业增长:
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作用显著,政策扶持有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4. 优化营商环境:
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视,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四、注意事项
- 企业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及时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 在享受政策时,应确保财务核算准确,避免因数据不实而影响政策享受。
- 随着政策调整,建议持续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掌握政策变化。
结语
财税[2019]13号文件是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其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积极了解并合理利用相关政策,提升自身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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