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通知范文】随着春节的临近,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环境质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绿色的节日氛围,现就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知
1. 禁止燃放时间:自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禁止区域:所有居民区、公共场所、重点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周边等区域均属禁放范围。
3. 违规处罚: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 宣传教育:各街道、社区、单位应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5. 举报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燃放行为,设立专门举报热线,确保监督到位。
二、相关要点对比表
项目 | 内容 |
禁止时间 | 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28日 |
禁止区域 | 全市范围内(包括居民区、公共场所、重点单位等) |
处罚措施 | 警告、罚款、追究刑事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 |
宣传方式 | 社区公告、广播、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 |
举报渠道 | 举报电话:12345;网络平台举报入口 |
责任单位 | 各街道办、派出所、居委会、物业等 |
三、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号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如遇特殊情况需燃放,请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文明、环保的春节!
发布单位: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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