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知识 > 精选范文 >

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发布时间:

问题描述:

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急到跺脚,求解答!

最佳答案

推荐答案

2025-07-28 04:52:26

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监督流程,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设备、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凡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均应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职责

1.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2. 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是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资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3. 资产管理机构:各单位应设立或指定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控。

三、资产配置与使用

1. 配置原则:按照“合理配置、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资产,优先调剂使用现有资产。

2. 配置程序:单位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资产配置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置资产。

3. 使用管理:各单位应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大型设备、贵重仪器等应实行专人保管、定期维护,防止损坏或流失。

四、资产处置与收益管理

1. 处置方式:资产处置包括出售、报废、调拨、捐赠等,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确保公开透明。

2. 收益管理:资产处置所得收入应及时上缴财政,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不得擅自挪用或私分。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1. 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责任追究:对因管理不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山西省财政厅负责解释。各市、县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通过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提升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